作者:dieerdingdang 提交日期:2009-6-23 15:18:00 访问:15909 回复:139
��一湖南大学生赴新疆工作不到一年离奇死亡,
恳请高人为我解答死亡之谜!
2009年6月5日凌晨一点多,我小姨全家人被一个电话惊醒,从此便陷入了永劫不复的深渊。这个来自新疆五家渠市农六师共青团农场领导的电话,报告了一个晴天霹雳的消息:去年被农六师从湖南益阳城市学院招聘到共青团农场机关工作的小姨的年仅24岁的儿子周斌,于6月4日晚11:30死于车祸意外。我也于凌晨4点左右被电话铃声惊醒,6点便与母亲、弟媳一同赶往乡下小姨家。在一片哭声当中,快速决定赴新疆处理后事人员,搭乘5日下午6点飞往新疆乌鲁木齐的班机,于5日23:00赶到五家渠市,周斌单位领导开车来机场接机,在极度悲痛的情形下,我们赶往医院殡仪馆,看到躺在冰棺里已整容了的再不能开口说话的表弟。顿时,寂静的停尸房被悲伤的泪水淹没,那时,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痛、痛、痛!痛得无以复加!
此后几天,表弟单位为周斌死后的经济补偿问题特成立的领导小组的几位领导和同事,一直陪伴我们住在宾馆,安排我们的生活起居。单位从一开始就申明,周斌之死,他们不负半点责任,基于此,对周斌的经济补偿单位只给予了人道主义的援助。
今天之所以在此发贴,请求大家的帮助,仅是对周斌之死提出疑义。为什么如此说呢?我通过在新疆几天的观察分析,有以下一些疑点无法由他人和自己给出合理的解释。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 先看看五家渠市交警大队交警分析的周斌死亡过程。交警队民警是这样描述的:"4日晚11:30左右,接到报案,在距离农六师103团附近的一十字路口,周斌骑摩托车后座搭乘一位叫孙文娟的女孩,从103团朝共青团农场方向行驶,在十字路口,因天黑,对面来车车灯过强,致使驾驶摩托车的周斌瞬间失明,而此十字路口刚好从四车道变为二车道,周斌在十字路口因看不清楚路面撞上路边的广告铁牌,额头撞上铁牌的横梁,然后连人带车(包括后座的女孩)从铁牌横梁下方空隙处穿过,人脸部朝下摔在铁牌后方一米远处,女孩也摔倒在附近,摩托车则向前滑行4、5米远后倒地,周斌当场死亡,女孩锁骨断裂,周斌的致命伤是后脑勺一道约12厘米宽的横向裂口,当时身上的衣服被伤口流出的鲜血浸染。而摩托车仅反光镜掉了一块、尾灯撞碎一个,其余完好无损,交警拍摄的图片显示,当时的车速是5档,大灯亮着。"
第二, 比照交警的描述,我贴图来分析:
首先,让我们来看现场图片:第一张图,现场路况全景图,
从图中可以看出,在四车道变为二车道的路口旁边,有横向排列的三块铁牌,周斌从四车道往二车道方向行驶,交警说,对面来车车灯刺激周斌眼睛导致周斌瞬间失明,这种说法不合乎常理,因为路面开阔,对面来车是靠右行驶,即便是强光,也不会影响到对面同样靠右行驶的周斌,因为灯光是直射的,如果处于灯光的侧面,光就会变弱。
第三, 再看第二张图,周斌所撞铁牌之细节图。
交警说,这张图中间那块铁牌便是周斌所撞铁牌
再看以下几张:
这张图表明,周斌是撞在上方横梁上,以致额头把铁横梁撞出一个明显的凹印,直至把横梁与铁牌立柱的焊点撞开。
细节图一
细节图二
细节图三
我去现场测量了下,两根横梁之间的距离为20厘米,横梁离地的距离为1米3,横梁为铁制方管。对此,我有如下疑义,百思不得其解:
1、 要把铁制方管撞出凹印和把铁方管焊点撞开,需要多大的力量,而这个力量,对人的头部将产生什么样的反作用力,这个反作用力又会对人的身体造成什么样的损伤?
2、 周斌后脑勺的伤是如何造成的?
3、 摩托车和骑坐于上的两个人,又是如何在撞上横梁后,未按照惯性向后反弹,而是向前俯冲,四肢未受损伤的从横梁下方穿过,又人车分离,人仅倒在牌后方1米远处?
4、 额头撞上上方横梁后,下方横梁刚好处在脖子位置,而要让人在遭受重创后仍然能低头弯腰钻过下方横梁,有这种可能吗?
5、 周斌倒地的姿势是四肢摊开,面部朝下俯卧于地,而他的面部未见深度创伤,这合乎常理吗?
第四,在这里,我无法贴出交警所拍摄的现场图片。第一天我们去交警队看事故鉴定材料时,当时的交警看到周斌父母未去,要我们把现场图片用U盘拷回去给他们看,但我们当时都未带有U盘,也还未对死因产生怀疑,所以也就没拷。等过了三天,我们再带着U盘要求拷,仍是同一位交警,却说这是机密,不能让我们拷回去,案卷材料也不让看。我们不知道,在这几天当中,发生了什么,让交警前后态度自相矛盾。
以上几个方面,让我对交警解释的周斌之死亡过程有着强烈的质疑,但苦于我不是专业刑侦人员和律师,加之新疆与湖南相隔万里之遥,我们无法耗费人力物力在新疆对交警的鉴定提出复议,而以上推测也是我根据常识和对现场的勘查提出来的质疑,所以,本人在此恳请各位高人对此提出看法,更希望有专业技术人员能为我解难释疑,以解开我心中的谜团,也让周斌在天之灵能安息。
接下来,再补充几个细节,有关周斌单位对此事的态度。
首先申明,共青团农场对周斌之死是极为重视的,从接待家属到照顾家属在新疆的饮食起居可谓细致入微,作为家属,我们对此表示感谢。但有几点,我们有疑义。
第一, 从一开始,单位就申明,他们对周斌之死不负半点责任。对此,我颇有微词。周斌,作为从内地大学毕业被用人单位招聘来新疆支援新疆建设的大学生,离乡背井,独自一人生活和工作在异地他乡,那么,新疆已然是周斌的第二故乡,单位亦即周斌的衣食父母,既然如此,单位怎能说没半点责任?如此说法,似无人情可言。
第二, 自始至终,周斌躺在殡仪馆7日之久,作为周斌的同事,无一人前往看望,让人寒心。而火化当天,周斌父母要求单位举行一个简单的仪式也未予应允,让人痛心。
第三, 到新疆后,无论是去周斌生前的办公场所还是去他曾住的宿舍,似乎他那些昔日同事都在刻意回避我们,无一人上前问候交谈,好似其中有隐情不便与我们沟通。
第四, 搭乘周斌后座的女孩孙文娟,自我们到达新疆伊始,无论单位还是孙之同事,都叫我们不要去医院看望,并不准我们透露周斌的死讯,说是怕引起孙情绪激动,加重她的伤势。而我悄悄到医院找到孙文娟,询问她事故发生当时的情景,她每次都是摇头不予回答,说事故发生后的一切她都无法记起了,只记得事故发生之前的事。而我们离开新疆后,也是在她手术之后几天,我们发信息给她,告诉她周斌已死的事实,也未见孙的回复。毕竟,孙文娟是与周斌共生死之人,而她却如此冷漠,该做何解释?
以上这些,共同构成了对周斌死亡的质疑,我不得不猜想,周斌或许是死于非命,而为什么要隐瞒事实,其中的隐情是偶然或者某种阴谋之下的必然?我不得而知。所以,再一次恳请高人为我排疑解难,我代表周斌的在天之灵代表周斌的父母亲人向大家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现场路况全景图
周斌所撞之铁牌
铁牌细节图一
铁牌细节图二
铁牌细节图三
作者:身后是悬崖 回复日期:2009-06-23 15:24:18
我们都是弱势社群,本老头别无能奈,只能帮顶!也叩谢各位能进入我的博客帮顶顶弱势社群本老头向各位网友跪谢!
作者:xyz529 回复日期:2009-06-23 15:52:10
只能帮顶
作者:www89998 回复日期:2009-06-23 15:58:23
看了你的帖,感觉此人的确是死的有些怪。是不是另有隐情,被人遗尸,制造了第二现场哟,值得怀疑。
作者:luoruixiang_1984 回复日期:2009-06-23 16:04:11
应该还是要从死者周边的人了解一下,从车祸现场和伤情来看确实不合常理。
不过人生地不熟的太麻烦了。
作者:奇奇怪怪YJ 回复日期:2009-06-23 16:04:54
帮顶希望尽快有高人解答
作者:勇气与机遇 回复日期:2009-06-23 16:15:44
无语
作者:saw45f 回复日期:2009-06-23 16: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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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dieerdingdang 回复日期:2009-06-23 16:24:11
到现场看过后,我深感自己的无能和无奈,只能求上苍让福尔摩斯再现!可我真不心甘!
作者:何在天理 回复日期:2009-06-23 16:32:28
事情确实比较蹊跷,可以找私家侦探查一查
作者:dieerdingdang 回复日期:2009-06-23 16:42:23
可是,如何找私家侦探啊?
作者:geniihu 回复日期:2009-06-23 16:58:59
08届到农六师的大学生已经不剩几个了。
作者:hd02gslx 回复日期:2009-06-23 19:18:57
帮着顶,
作者:yikekexyz 回复日期:2009-06-23 19:37:59
死者已矣 生者珍惜
友情帮顶
作者:小桂子jymlo 回复日期:2009-06-23 21:40:31
希望有知道实情的正义之人站出来说明其中的隐情,让家属解除心头的疑惑
作者:清风一游 回复日期:2009-06-23 22:25:56
呵呵,掏钱啊,找职业侦探采取办法,收集证据,太他妈简单了!超,简直侮辱智商!唉!
作者:zisehuyang 回复日期:2009-06-23 22:36:14
希望有知道实情的正义之人站出来说明其中的隐情
作者:janos000 回复日期:2009-06-23 22:42:53
交警没分析当时摩托车的车速?
本来摩托车安全性就低,速度一快的话
作者:wrapbin 回复日期:2009-06-23 22:42:59
销二鸡
售二鸭
作者:janos000 回复日期:2009-06-23 22:47:23
死者戴头盔没?
作者:dieerdingdang 回复日期:2009-06-24 10:49:45
这就是表弟周斌。24岁,年轻的生命,正当年,永远地留在了新疆那块土地上,无法再回来。
08年刚到新疆参加军训
在单位宿舍
作者:xyz529 回复日期:2009-06-24 10:58:13
死者已矣 生者珍惜
友情帮顶
作者:2一片丹儿 回复日期:2009-06-24 15:16:19
也可以走到群众中去问问,说不定能有知情人。
作者:xxxx9000 回复日期:2009-06-26 02:12:52
还是得做做那女孩子的工作 毕竟是现场第一目击者
作者:打扫垃圾 回复日期:2009-06-26 02:29:18
会,楼主,我骑摩托车遇到过这样的事故,是穿越一条垂下的黑色电缆,也是晚上,对面车大灯照射。
大灯照射,如果地方很黑,附近没有灯光或者灯光很弱,眼前就会白茫茫一片,起码要车过后5-6秒才稍微恢复视力。如果刚好这个时候看到前面的物体,就会下意识的伏低身体,结果这个时候又过不去,车也不停,这样就会挂住额头,身体就会向后跌落地面,这个时候就很容易后脑着地,本人那次也摔得七晕八素。然后翻滚,又变成脸趴地上。
所以,这个不算离奇,如果觉得不对,可以问下后座的人,不是还有个人吗?再觉得不对,自己找那辆摩托,慢速行驶去比一下那个铁牌,还原一下就知道了。
作者:左翼翩然 回复日期:2009-06-26 02:46:32
团场开车是比较猛的,这事很难说,不过死者为大,我也不敢胡说。
作者:打扫垃圾 回复日期:2009-06-26 03:04:21
我又看了一下,其实也还是有痕迹可寻的,那个铁牌上不是有个撞凹的凹痕吗?对比一下死者的伤痕就知道了,如果死者戴了安全头盔,那么也必然在铁牌上留下痕迹,随便去个中学找个显微镜就可以看到铁牌凹陷处是不是有漆皮或者皮肤组织或者血液,然后对比一下就知道了。检查这种痕迹,一个普通显微镜足够。
我看铁牌那个凹痕挺高,如果有个人按着他去撞,都不太可能产生这样的凹痕。
一般后脑的伤有两种可能,一种是从摩托车跌落,直接后脑着地,一种是撞上铁牌,应力传到后脑造成颅底骨折。(我那次额头撞的电缆,比较软,所以只是向后翻倒。)
如果是打击伤,那伤口绝对的不一样,无论是钝器还是利器,都很容易区别出来。
作者:打扫垃圾 回复日期:2009-06-26 03:17:35
另说一下,如果是受到袭击致死,那么双手应该有很多抵抗伤,而且这些伤痕较深,和倒地的砂石摩擦伤有区别。如果只是后脑致命伤,和身上一些摩擦伤,那一般可以断定是车祸。不然也只有熟人作案,才有可能一击致命,而且必须是熟练的或者专业的杀手,女孩子做不到这点,一条横列很大的伤口,也需要很大力量。以上可以供你判断。
作者:k52757698 回复日期:2009-06-26 03:24:20
疑点很多!死者的女友是重大突破口!她都沉默了……有黑幕
作者:cy5510 回复日期:2009-06-26 03:31:28
为老乡默哀~~~
帮顶~~
作者:xj19870831 回复日期:2009-06-26 03:32:41
感叹我们太弱小了啊、、、
作者:anselx 回复日期:2009-06-26 04:29:29
湖南人,我觉得挺悲哀的
作者:dieerdingdang 回复日期:2009-06-26 10:49:45
感谢大家的热心!看了大家的分析,我越来越一头雾水了,不知道自己该怎样做才好。是我的分析错了?那么我应该停止对这件事的思考,可直觉告诉我,没有如此简单。到底该怎么办?!
作者:永不放弃yo 回复日期:2009-06-28 15:44:56
肯定有隐情,希望大家顶起来,滴水汇聚的力量也许能还死者一个公道
作者:jackiejia0513 回复日期:2009-06-28 16:06:28
唉天涯怎么这么多人命案
作者:chenjieming1234 回复日期:2009-06-28 18:27:11
这位是我初中的同学,我记得在学校的时候还一起打牌,自从毕业之后就没有联系了,现在突然之间听到他死去的消息现在深感痛惜,人生怎么会是这样坎坷一个这样年轻的生命就这样失去了。我也希望有好心人能帮助他们一下能为他们把事情的真像搞清楚。我现在也帮不上什么忙,就只能发个帖子。
作者:5240212 回复日期:2009-06-28 18:31:30
可能是太阳大晒死的!
也可能是吃沙子堵死的!!
又或者是吃瓜甜死的!
终止,死了也白死啊
白死
可惜
一个小豁子
就这么阿 哦哦哦诓谠完了
诓谠啊
作者:aw130nm 回复日期:2009-06-28 18:33:51
唉天涯怎么这么多人命案
肯定有隐情,希望大家顶起来,滴水汇聚的力量也许能还死者一个公道
作者:5240212 回复日期:2009-06-28 18:34:00
天
热
赶
紧
火
化
!
作者:991的小二哥哥 回复日期:2009-06-28 18:44:36
楼主坚持找真相吧, 其他的也做不了什么
家又塌了一个, 唉
作者:ouyang820 回复日期:2009-06-28 23:37:05
顶!
肯定有隐情,希望大家顶起来,还死者一个公道!
作者:ywj132 回复日期:2009-06-29 03:52:13
周斌:
一路走好!
作者:粉红君子兰 回复日期:2009-06-29 04:24:51
顶
作者:侵华的叫兽 回复日期:2009-06-29 04:28:25
已阅,收工,走人
作者:zhunishang 回复日期:2009-06-29 09:20:59
悲哀,希望能查清真相
作者:午梦九天 回复日期:2009-06-29 09:29:04
他的同事表现很不正常啊,
建议还是以他同事为突破口来了解事情真相!
作者:4Z1WAMC48AXFWX23 回复日期:2009-06-29 09:4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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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财迷迷迷 回复日期:2009-06-29 9:49:21
技术的咱不懂也费劲…可是从那些周边人的表现来看、就有蹊跷了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nickxiaomol 回复日期:2009-06-29 10:05:43
哈哈
作者:cl0736 回复日期:2009-06-29 10:36:59
年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
并且还是我老乡
弄清真相 还死者家属一个公道
作者:闪电夜 回复日期:2009-06-29 10:38:17
借您一席之地,告知重大消息,多多包涵,谢谢!!
以吴仪为首的篡党夺权的邪恶团伙被彻底铲除
本消息由权威网站"心莲百合文化网"首次发布
2009年6月18日7:55―8:15,中心决策委员会召开了2009年第158次电话会议。会议由中央军委上将参谋、国家某部政委、国家哲学顾问、国家哲学与先进文化科研顾问、中心主任郭旭东将军主持。
会议明确了中心进行拨乱反正的政治背景,具体如下:
近日来,在郭旭东将军的指挥下,以吴仪为首的篡党夺权的邪恶团伙被彻底铲除。十年来,吴仪邪恶团伙一直阴谋篡党夺权,并与大量地方政府官员上下勾结,窜通一气,胡作非为,鱼肉百姓,导致中国在信访、公务员管理、医疗卫生、教育、统计、司法、治安、住房等方面前所未有的混乱。吴仪邪恶团伙被铲除后,上述领域进行拨乱反正、整顿,以使国家真正达到稳定。
北京心莲百合文化交流中心行政部
2009年6月18日
来源:wwwxlbhinfo
作者:将虚伪进行到底 回复日期:2009-06-29 10:40:42
期待包青天是不可能了,包老在几百年前就死了;还是找杨大侠比较靠谱
作者:greatdave 回复日期:2009-06-29 10:43:50
可疑的确
作者:opopopop1985 回复日期:2009-06-29 15:39:43
其实最大的突破口应该是坐在后面的那个女孩子,希望她能理解周斌家人及朋友的心情,告知当时发生的真实情况。。。希望周斌一路走好
作者:曾经沧海有点水 回复日期:2009-06-29 15:54:52
疑心生暗鬼是一方面,
楼主刻意隐藏了很多信息是一方面,
导致看似疑团重重。
当时的车速,
是否戴了头盔?
作者:sndongboo 回复日期:2009-06-29 19:38:30
说下我的看法:
1先弄清楚晚上1130骑车去干什么?是否属于正常上下班回家?这个牵扯到单位需要不需要负责的问题。
2广告牌设立情况,是谁的广告牌,是否是合法审批的广告牌,因为公路两边的广告是要通过审批的,如果是私自设立的广告牌,那么设立的人就有可能要为此事故承担责任了。
作者:任城 回复日期:2009-06-29 19:46:52
那个叫孙文娟的女孩不是活着吗?问当事人最清楚了。
作者:双眼皮弟弟 回复日期:2009-06-29 21:20:20
在杂谈看到:有个人的回复是:'我每天看贴无数,基本上不回贴后来发现这样很傻,
很多比我注册晚的人分数都比我多,于是我就把这段文字保存在记事本里,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帮LZ把贴子顶上去。顺便挣点分。'于是我把他这段话复制到我的记事本里,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帮LZ把贴子顶上去。顺便挣点分。"
于是我把他们俩这段话复制到我的记事本里,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帮LZ把贴子顶上去。顺便挣点分。
作者:桂花龙井 回复日期:2009-06-29 21:30:33
唯一的原因就是,政府公信力太低,不管怎么解释,屁民就是怀疑。
所谓假作真时真亦假
作者:Nana琳 回复日期:2009-07-01 13:24:52
一路走好!!
作者:天干地火 回复日期:2009-07-01 13:54:45
和谐社会!
作者:mxiu 回复日期:2009-07-01 14:07:28
死者死矣,又何如哉??
作者:spritegems 回复日期:2009-07-01 14:24:11
帮顶
作者:hongmulei 回复日期:2009-07-01 22:29:59
我还是觉得那女孩子的突破口很大,相信她还是有良心的,一定要揪出事情的真相
作者:hongmulei 回复日期:2009-07-01 22:38:58
死者和我是很好的朋友,也不摆除我对死者的不平或者有什么私心。我一直觉得那女孩子有很大的疑点。死者在62号还给了我电话,说了一些私人的事,我觉得按平常事不应该拿到这里来说的,但我觉得是个线索,只能拿出来说一下。死者跟我说过跟这个叫孙文娟的女孩是男女朋友关系,说和这个女孩子前一天还在床上,第二天那女的就找了一个大十多岁的有钱有势的要结婚了,死者很想不通。我当时没有说什么,但想不通之后是怎么样呢?怎么才过了2天,他们2人又到了一起,还深夜1130一起外出。据说其实死者是不愿意出去的,是这个叫孙文娟的说有什么朋友,一定要他出去。但出去之后就出现了这样的事,这不得不让人可疑?有没有合理的说明,也让我们知道这些曲折的事情原因吧!
作者:hongmulei 回复日期:2009-07-01 22:45:00
摩托车5档的速度,只是撞碎了一个反光镜和尾灯,不太清楚!就算是相撞,也应该是后座的摔得更伤,怎么反倒前座的厉害些呢?
另外,相向行驶的大车就没有责任了?交通规则是近距离是不能开远光灯的。广告牌是谁设立的?合法吗?没有责任吗?一切的一切,我们都要关注?
作者:fy0902 回复日期:2009-07-01 23:06:02
个人 感觉阴谋 楼主发的在详细一点
作者:钱塘我逍遥 回复日期:2009-07-01 23:37:20
看起来是有些问题,帮你顶了。
作者:hongmulei 回复日期:2009-07-03 21:36:31
我感觉很有阴谋
作者:一览小 回复日期:2009-07-06 00:16:55
定期来!
作者:南天飘 回复日期:2009-07-06 05:15:46
新疆…新疆…有事发生吗?
作者:xlking 回复日期:2009-07-06 07:03:47
去什么新疆啊,在自己家门口都不安全。唉。。。。。。。。。。
作者:龙二有话说 回复日期:2009-07-06 07:24:40
据了解,民族分裂分子热比娅为首的"世界维吾尔代表大会"近日通过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煽动闹事"要勇敢一点"、"要出点大事"。7月5日20时左右,一些人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解放路、大巴扎、新华南路、外环路等多处猖狂地打砸抢烧。截止到23时30分,已造成多名无辜群众和一名武警被杀害。
作者:合同期满 回复日期:2009-07-06 08: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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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3:19 -- 1912883
作者:lemoncy 回复日期:2009-07-06 08:54:50
单位亦即周斌的衣食父母,既然如此,单位怎能说没半点责任-----这好象没有问题吧。在世界任何一个地方都如此呀,除非是工伤。不过还是同情你。
作者:cyuer 回复日期:2009-07-06 12:13:22
新疆贴 顶一下
作者:羔羊救赎 回复日期:2009-07-06 12:15:04
?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blueseabluesky 回复日期:2009-07-06 12:34:16
去新疆干球啊
作者:63731735 回复日期:2009-07-06 12:40:55
凡是新疆贴,我都要近来呼吁: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作者:雪绒花S 回复日期:2009-07-06 17:42:44
还没封呐
作者:sphere2008 回复日期:2009-07-06 17:48:09
杀人偿命,看那些软弱的东西如何收场,强烈要求为死难者报仇!!!!!!!!!!!!!!!!!!!!!1
作者:taxismile 回复日期:2009-07-06 17:50:19
为死难者报仇!!!
作者:penboo1 回复日期:2009-07-06 17:52:55
凡是新疆贴,我都要近来呼吁: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作者:回收女士内衣丝袜 回复日期:2009-07-06 17:53:49
快顶,又要结贴!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妇代会望 回复日期:2009-07-06 17:56:49
作者:狡徒三裤 回复日期:2009-07-06 17:59:31
我只有一根中指。
作者:xf926 回复日期:2009-07-06 18:04:28
同LS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我主沉浮5818 回复日期:2009-07-06 18:09:26
还有新疆贴,顶!!
作者:colasprite 回复日期:2009-07-06 18:21:00
挖,可恶的天涯!
作者:张大桥 回复日期:2009-07-06 18:23:50
可怜的维族人,被暗地里那个的还少吗!
哎 一声长叹。3分走人
作者:numb花仙子 回复日期:2009-07-06 18:25:15
强烈要求查明真相,知情者一定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望广大天涯人士把这个贴子顶起。
作者:gary8992 回复日期:2009-07-06 18:29:49
一定要订
作者:niao_o 回复日期:2009-07-06 18:31:10
作者:63731735 回复日期:2009-07-06 12:40:55
凡是新疆贴,我都要近来呼吁: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作者:闲云野鹤似 回复日期:2009-07-06 18:31:50
同事还有那个女孩,应该都是知情人。找个突破口总还是会有的。
作者:子易_横刀立马 回复日期:2009-07-06 18:32:52
作者:niao_o 回复日期:2009-07-06 18:31:10
作者:63731735 回复日期:2009-07-06 12:40:55
凡是新疆贴,我都要近来呼吁: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作者:湘下粤人 回复日期:2009-07-06 18:33:07
*****老铁驾到,专杀广告-- 湘下粤人-- 操作时间:2009-7-6 22:05:23 -- 16877081
作者:wssyyx 回复日期:2009-07-06 18:33:22
某邪教越来越疯狂了
任何善良的,希望和它们和平共存的愿望都是愚蠢的,
会被半兽人笑话的
现在不杀它们,它们还会不停的杀好人,无论和尚,民工,幼儿,汉蒙满苗,白人 黑人
长痛不如短痛
作者:黑夜闪电2 回复日期:2009-07-06 18:34:38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223270shtml
在这里的隔壁,有被剖开的我们兄弟们的身体,在6月26日,他们被牛羊一样宰杀,一如在印尼,98年的那些街头的华???人。
我也不清楚,当时看到过《旭日真垃圾》的作者朱某被刑事拘留的消息的人们是什么感觉,我只知道,我很酸涩――因为,占这个社会绝大多数的人们,无论在那个角度看,都不是主人。
看过《恐怖的新???疆》兵团的人写的,由于陈述的事实的残酷性,以及对现有政策的质疑,所以哪篇文章,也和《旭??日真垃圾的作者》朱某的消失一样,从大众的视野里消失,也就成了必然!
但是,我希望那些指望封锁、指望当鸵鸟,指望着与邪教徒结盟维持你们利益的既得利益集团的人们:请你们摸着自己的胸口,看看那些被剖开了身体的人们。
否者,总有一天,这样的命运也会降临到你们或你们子孙的头上!
200976
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223270shtml
在这里的隔壁,有被剖开的我们兄弟们的身体,在6月26日,他们被牛羊一样宰杀,一如在印尼,98年的那些街头的华???人。
我也不清楚,当时看到过《旭日真垃圾》的作者朱某被刑事拘留的消息的人们是什么感觉,我只知道,我很酸涩――因为,占这个社会绝大多数的人们,无论在那个角度看,都不是主人。
看过《恐怖的新???疆》兵团的人写的,由于陈述的事实的残酷性,以及对现有政策的质疑,所以哪篇文章,也和《旭??日真垃圾的作者》朱某的消失一样,从大众的视野里消失,也就成了必然!
但是,我希望那些指望封锁、指望当鸵鸟,指望着与邪教徒结盟维持你们利益的既得利益集团的人们:请你们摸着自己的胸口,看看那些被剖开了身体的人们。
否者,总有一天,这样的命运也会降临到你们或你们子孙的头上!
200976
作者:suunwen 回复日期:2009-07-06 18:34:57
感谢维族同胞帮我们多SA几个土匪。
作者:奈我何NO1 回复日期:2009-07-06 18:35:13
作者:niao_o 回复日期:2009-07-06 18:31:10
作者:63731735 回复日期:2009-07-06 12:40:55
凡是新疆贴,我都要近来呼吁: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作者:排球小亮 回复日期:2009-07-06 18:36:47
如果他们要打,就把他们彻底消灭。事情就是这样,他来进攻,我们把他消灭了,他就舒服了。消灭一点,舒服一点;消灭很多,舒服很多;彻底消灭,彻底舒服。中国的问题是复杂的,我们的脑子也要复杂一点。人家打来了,我们就打,打是为了争取和平。
《关于重庆谈判》(一九四五年十月十七日)
《毛泽东选集》第四卷第一一五八页
作者:一支大令四角方 回复日期:2009-07-06 18:37:03
去找卖羊肉串的吧
去找卖羊肉串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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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janw 回复日期:2009-07-06 18:37:06
默哀 140人
作者:全程全程 回复日期:2009-07-06 18:38:30
乌鲁木齐打砸抢烧事件造成140人死828人伤
作者:wrapbin 回复日期:2009-07-06 18:41:54
维族去砍领导吧,
百姓无辜地很。。。
作者:打死8回帖 回复日期:2009-07-06 18:42:23
不顶对不起140个汉族人!!!记住,他们也是中国人!!!!
斑竹你就可劲的封啊,删啊得了
作者:Bigben1983 回复日期:2009-07-06 18:43:16
140+ 伤亡1500以上
作者:龙之独立寒秋 回复日期:2009-07-06 18:45:08
我说我今天客户咋没上网,电话一问,新疆断网四十八小时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马岛死神 回复日期:2009-07-06 18:46:30
掩盖真相
隐瞒真相
制造真相
不明真相
作者:�村�戚 回复日期:2009-07-06 18:49:01
我来看回复的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marydo 回复日期:2009-07-06 18:51:40
斑竹好忙啊,删帖删的手都断了,求求你们不要再挖关于新疆的贴了,让我们的人民公仆天涯好斑竹休息会行么、、、、、、、
作者:taxismile 回复日期:2009-07-06 18:51:44
在新疆的汉族同胞也应该要团结起来!
作者:qinghu537718 回复日期:2009-07-06 18:54:48
看了这贴,我不认识死者,不过我有侦探方面的知识,首先你零八年去新疆的,时间短,第二是同事有意避开家属,说明死者跟同事的关系不好,(可能喜欢出风头)再者从死者晚上开摩托车泡妞,这人作风有问题,(大学生很多是混出来的,我是过来人),从单位招待你们可以看出,这事却实不关他们的事,交警本第一次是想让你了解事情的真相,给照片你拷,是善意。第二天可能觉得本来是一起很普通的交通事故,让你天天来烦他,草草找理由推掉,现在是死者的私生活肯定有问题,没去多久就买摩托车拉妞满街跑,大家可以想想…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f114078991 回复日期:2009-07-06 18:56:32
肯定是被东突分子残害的
作者:需要一个马甲 回复日期:2009-07-06 18:5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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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面前民族平等!!!!!!!!!!!!!!!!!!!!!!!!!!!!!!!!!!!!
法律面前民族平等!!!!!!!!!!!!!!!!!!!!!!!!!!!!!!!!!!!!
法律面前民族平等!!!!!!!!!!!!!!!!!!!!!!!!!!!!!!!!!!!!
法律面前民族平等!!!!!!!!!!!!!!!!!!!!!!!!!!!!!!!!!!!!
作者:lyfei 回复日期:2009-07-06 18:59:10
砍了LZ的描述,车祸本身不觉得有什么可疑之处
作者:莽浪雨 回复日期:2009-07-06 18:59:32
民族政策必须一视同仁
作者:大汉一骠骑 回复日期:2009-07-06 19:04:22
中新社乌鲁木齐七月六日电 (记者 闫文陆 符永康)七月五日,乌鲁木齐市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杀的暴力恐怖犯罪事件。
截至目前,已造成一百四十人死亡,八百一十六人受伤,一百九十六辆机动车被烧和被砸,部分店铺门面及两座楼房被烧。公安机关已抓获打、砸、抢、烧犯罪嫌疑人百余名。目前,乌鲁木齐市交通和社会生活已恢复正常。
六日当地官方在此间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有关情况。公安机关查明,这起事件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民族分裂分子热比娅为首的"世维会"借广东韶关事件直接煽动、策划、指挥境内制造了这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六月二十六日,广东省韶关市发生新疆籍员工与当地员工群殴事件。这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已经进行了妥善处理。事件发生后,"世维会"借此竭力污蔑中国民族宗教政策,煽动借此造势,制造事端;境内一些人别有用心地在网上炒作鼓噪。
从七月四日晚开始,一些网民在QQ群、论坛和个人空间发帖,呼吁七月五日十七时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南门聚集,响应"世维会"在境外组织的游行示威。有人大量发送短信,号召人员向乌鲁木齐聚集。"世维会"头目热比娅公开讲,七月五日乌鲁木齐会发生一起大的事件,要求境内关系人关注和搜集事件的相关情况。
在境外的指挥策划下,七月五日十八时二十分许,有二百余人在广场聚集,被当地警方劝离。十九时四十分许,有三百余人在人民路、南门一带堵路,被警方疏散。二十时十八分许,有人动手打砸抢,推翻道路护栏,打砸三辆公交汽车,被警方驱散。二十时三十分许,事态升级,打砸抢烧分子在解放南路、龙泉街一带焚烧警车,追打过往行人。七百至八百人沿广场向大小西门一带游动,沿途不断打砸抢烧杀。至二十一时三十分初步查明,有三人被打死,二十六人受伤,其中六人为警察,事态严重升级。
为维护乌鲁木齐市的社会稳定,当地政府及时部署警力分赴人民广场、南门、团结路、赛马场、新华南路等事态严重的地点依法果断处置。至二十二时许,主要街道和商业网点的骚乱得到基本控制。但打砸抢烧杀分子改变策略,分多路、多股行动,在控制区的外围活动、在大街小巷活动、在城乡结合部活动,见汉族人就杀、见汽车就砸、就烧。当地有关方面迅速调整策略,组织部署一线处置力量,组成小分队沿市区营救民众,搜捕打砸抢烧杀犯罪分子。
目前,网上仍有人在煽动策划,图谋继续制造事端,扩大事态。当地政府正在全面加强防范和社会面控制工作,决心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作者:gd1129 回复日期:2009-07-06 19:08:50
youtube去看看,汉人被打的那个惨啊,不能放过这些凶手
作者:天南星2009 回复日期:2009-07-06 19:13:30
唉,能有什么办法
作者:雾隐紫灰 回复日期:2009-07-06 19:22:20
在杂谈看到:有个人的回复是:'我每天看贴无数,基本上不回贴后来发现这样很傻,
很多比我注册晚的人分数都比我多,于是我就把这段文字保存在记事本里,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帮LZ把贴子顶上去。顺便挣点分。'于是我把他这段话复制到我的记事本里,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帮LZ把贴子顶上去。顺便挣点分。"
于是我把他们俩这段话复制到我的记事本里,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帮LZ把贴子顶上去。顺便挣点分。
作者:poper001 回复日期:2009-07-06 19:29:03
我们汉族人都怎么了,就这么算了吗!
事情不能就这么不了了之吧!
没有点行动的话,还会有下一次,其实应该不是第一次了!
作者:微冥拂零 回复日期:2009-07-06 19:37:49
无能为力的人们,来到世上就是受罪的,不知怎样就来到了世上,也不知怎样就魂飞湮灭
作者:78Z8H77K3DNJ7G2Z 回复日期:2009-07-06 19:42:04
*****老铁驾到,专杀广告-- 78Z8H77K3DNJ7G2Z-- 操作时间:2009-7-6 21:56:09 -- 16877081
作者:多换思想少换人 回复日期:2009-07-06 19:46:26
在杂谈看到:有个人的回复是:'我每天看贴无数,基本上不回贴后来发现这样很傻,
很多比我注册晚的人分数都比我多,于是我就把这段文字保存在记事本里,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帮LZ把贴子顶上去。顺便挣点分。'于是我把他这段话复制到我的记事本里,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帮LZ把贴子顶上去。顺便挣点分。"
于是我把他们俩这段话复制到我的记事本里,每看一贴就复制粘贴一次帮LZ把贴子顶上去。顺便挣点分。
作者:920593558 回复日期:2009-07-06 19:46:46
官方的新闻还有人相信。也不相信他们会随便杀人,从昨晚杀到今天刚好140个人,
作者:ppx901 回复日期:2009-07-06 19:51:25
我也不清楚,当时看到过《旭日真垃圾》的作者朱某被刑事拘留的消息的人们是什么感觉,我只知道,我很酸涩――因为,占这个社会绝大多数的人们,无论在那个角度看,都不是主人。
看过《恐怖的新???疆》兵团的人写的,由于陈述的事实的残酷性,以及对现有政策的质疑,所以哪篇文章,也和《旭??日真垃圾的作者》朱某的消失一样,从大众的视野里消失,也就成了必然!
但是,我希望那些指望封锁、指望当鸵鸟,指望着与邪教徒结盟维持你们利益的既得利益集团的人们:请你们摸着自己的胸口,看看那些被剖开了身体的人们。
否者,总有一天,这样的命运也会降临到你们或你们子孙的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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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排
作者:920593558 回复日期:2009-07-06 19:54:24
作者:大汉一骠骑 回复日期:2009-07-06 19:04:22
中新社乌鲁木齐七月六日电 (记者 闫文陆 符永康)七月五日,乌鲁木齐市发生一起严重打砸抢烧杀的暴力恐怖犯罪事件。
截至目前,已造成一百四十人死亡,八百一十六人受伤,一百九十六辆机动车被烧和被砸,部分店铺门面及两座楼房被烧。公安机关已抓获打、砸、抢、烧犯罪嫌疑人百余名。目前,乌鲁木齐市交通和社会生活已恢复正常。
六日当地官方在此间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有关情况。公安机关查明,这起事件是有组织、有预谋的。民族分裂分子热比娅为首的"世维会"借广东韶关事件直接煽动、策划、指挥境内制造了这起严重暴力犯罪事件。
六月二十六日,广东省韶关市发生新疆籍员工与当地员工群殴事件。这是一起普通的治安案件,已经进行了妥善处理。事件发生后,"世维会"借此竭力污蔑中国民族宗教政策,煽动借此造势,制造事端;境内一些人别有用心地在网上炒作鼓噪。
从七月四日晚开始,一些网民在QQ群、论坛和个人空间发帖,呼吁七月五日十七时在乌鲁木齐市人民广场、南门聚集,响应"世维会"在境外组织的游行示威。有人大量发送短信,号召人员向乌鲁木齐聚集。"世维会"头目热比娅公开讲,七月五日乌鲁木齐会发生一起大的事件,要求境内关系人关注和搜集事件的相关情况。
在境外的指挥策划下,七月五日十八时二十分许,有二百余人在广场聚集,被当地警方劝离。十九时四十分许,有三百余人在人民路、南门一带堵路,被警方疏散。二十时十八分许,有人动手打砸抢,推翻道路护栏,打砸三辆公交汽车,被警方驱散。二十时三十分许,事态升级,打砸抢烧分子在解放南路、龙泉街一带焚烧警车,追打过往行人。七百至八百人沿广场向大小西门一带游动,沿途不断打砸抢烧杀。至二十一时三十分初步查明,有三人被打死,二十六人受伤,其中六人为警察,事态严重升级。
为维护乌鲁木齐市的社会稳定,当地政府及时部署警力分赴人民广场、南门、团结路、赛马场、新华南路等事态严重的地点依法果断处置。至二十二时许,主要街道和商业网点的骚乱得到基本控制。但打砸抢烧杀分子改变策略,分多路、多股行动,在控制区的外围活动、在大街小巷活动、在城乡结合部活动,见汉族人就杀、见汽车就砸、就烧。当地有关方面迅速调整策略,组织部署一线处置力量,组成小分队沿市区营救民众,搜捕打砸抢烧杀犯罪分子。
目前,网上仍有人在煽动策划,图谋继续制造事端,扩大事态。当地政府正在全面加强防范和社会面控制工作,决心确保社会大局稳定、确保民众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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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S首你们怎么没这么快报,你们官方的新闻还有人相信。也不相信他们会随便杀人,从昨晚杀到今天刚好140个人,
作者:怀念top 回复日期:2009-07-06 19:56:51
作者:63731735 回复日期:2009-07-06 12:40:55
凡是新疆贴,我都要近来呼吁: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法律面前各民族平等
作者:强直性脊柱炎患者 回复日期:2009-07-06 19:57:36
汉人请拿起武器
此消息发自掌中天涯waptianyacn ,我也要用手机发表留言!
作者:干嘛封杀我的号 回复日期:2009-07-06 19:58:46
不止140了
现在 北京路上还有状况
作者:920593558 回复日期:2009-07-06 19:59:22
他们应该是针对ZF而不是平民民吧,请不要误导我们不明真相的群众
作者:哈哈大棒子 回复日期:2009-07-06 19:59:58
http://wwwzaobaocom/photoweb/pages1/china090706fshtml
作者:920593558 回复日期:2009-07-06 20:02:48
你们官方的新闻还有人相信。我也不相信他们会随便杀人,你们什么时侯的报导是真实的
作者:920593558 回复日期:2009-07-06 20:06:03
你们会把真相告诉我们p民吗,P民永远不会知道真相,我们只能算个P
作者:wpppppppppppppp 回复日期:2009-07-06 20:07:03
正确的光明的民族政策让新疆一片和谐!!
作者:920593558 回复日期:2009-07-06 20:14:52
今天你们统一公开官方报告,我很相信,我太相信了,因为我们是永远不明真相的群众
作者:newman1979 回复日期:2009-07-06 20:15:23
这个世界上不可避免有很多人渣存在,只不过在中国的某个少数民族特别集中而已。
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挖个坑,把这些垃圾全埋了,反正地广人稀,肥田可以种庄稼
作者:920593558 回复日期:2009-07-06 20:19:17
我们巳经S了,巳经成了永远不明真相的群众了
了
作者:hookwu 回复日期:2009-07-06 20:20:59
mari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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